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7: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具体提交时间如下: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如果是二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因此,答辩状应在被告人接到法院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提交,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