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2 10:09:39
看望戒毒人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戒毒人员或其亲属需要提前向强制戒毒所预约,确定探视时间。
探望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与戒毒人员的关系。
如果是第一次探望,可能还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司法局进行实名认证。
戒毒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单位介绍信等。
申请需经过大中队民警集体研究,填写《强戒人员探视审批表》。
强戒所管理科审核通过后,由强戒所审批。
探视通常在规定的探视日进行,不是全天候受理或接待。
探视应当在探访室进行,遵守探访规定,否则可能会被终止探访。
探望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需经批准,并由人民警察当面检查,防止夹带毒品。
交给戒毒人员的现金应当存入戒毒人员所内个人账户。
探视人员不得利用探访传递毒品,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正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正处于单独管理期间的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定,您可以合法、有序地看望戒毒人员,同时确保整个探视过程的安全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