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2:10
2024年国家推出的税收减免措施包括: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在内的“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1月至2024年底,这些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上述税费。
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特定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税收减免措施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改善民生。建议企业和个人关注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以便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