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9:26:43
不动产权利人遗失或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补办时间已经大大缩短。根据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提交补发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遗失或灭失声明,即刻就可以启动补发程序,不再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从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到拿到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整个过程预计可在 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此,无论是不动产权利人还是车辆所有人,补办相关证书的时间都大大缩短,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建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