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52:08
夫妻感情不和是指夫妻之间因为多种原因导致的关系紧张、不和谐,甚至可能达到破裂的程度。具体表现可能包括:
见面时感觉谈不来,从心里互相诋毁对方。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存在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这些情形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改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建议:夫妻之间应多沟通、多理解,积极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咨询帮助,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