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07:01
关于贿赂烟酒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行为方式:包括索贿和收受贿赂。
烟酒属于贿赂犯罪中的财物,相关烟酒提货券、烟票属于财产性利益。
公职人员收受烟酒时,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则构成受贿行为;若未利用职权,则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廉洁纪律。
人民检察院对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立案侦查。
数额在5000元以下,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立案。
如果送烟酒属于当地民俗习惯,且收受者没有受贿故意,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
烟酒作为消耗品,在案发时已经消耗完毕,难以鉴定其价值,这种情况下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综上所述,贿赂烟酒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烟酒的数额和价值。在具体案件中,还需综合考虑当地习俗、收受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