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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户口怎么办

人死后,户口的注销手续如下:

及时申报

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所需材料

申报人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的申报申请,以及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死亡证明种类

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公民死于医疗单位,由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由社区、村(居)委会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民已经火化,由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无法履行申报义务时的处理

如果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特殊情况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由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相关规定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暂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法律后果

对于不依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的,将纳入信用“黑名单”,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综上所述,人死后,其家属或相关责任人应尽快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户口及时注销。若未按规定办理,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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