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51:38
收受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这种行为通常是在帐外暗中进行的,即未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上明确如实记载。回扣可以以现金、实物或其他形式进行,目的是换取对方在交易中给予一定的优惠或便利。
具体来说,回扣有以下几种形式:
虽然在帐外进行,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上如实记载。
未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上如实记载,可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方式。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受贿罪,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身份和回扣的性质。例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回扣,可能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则以受贿罪论处。
需要注意的是,回扣与折扣有本质区别。折扣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而回扣则通常是在帐外暗中进行。
建议在商业交易中,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回扣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