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23:40
庭前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组织交换证据。
归纳争议焦点。
进行调解。
处理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务。
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管辖、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材料、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是否申请收集或调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是否对涉案财物的权属情况和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建议有异议等问题的意见。
在庭前会议中进行附带民事调解。
庭前会议应作记录并形成报告,开庭后法庭在起诉书宣读后宣告庭前会议报告。
庭前会议旨在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通过处理程序性事项和听取双方意见,为法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