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3:09:14
在福州申请年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步骤如下:
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为常态化申请。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
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
未租住公有住房。
主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主申请人虽不具备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但在本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线下受理渠道: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线上受理渠道: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或“闽政通”APP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可通过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打印使用。
携带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项目现场预选房源,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及承诺书》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授权书》。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租金代扣代缴业务并缴交三个月租金及一个月押金后交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结婚证、死亡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适用)。
居住证和社保缴存凭证(如申请人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
入学证明(如申请人有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房屋租赁合同(如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
收入、住房证明(由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工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及单位的税前工资明细表(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车辆凭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税务申报凭证(涵盖申请前12个月)。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优先选择线上申请渠道,以便更快速地完成申请流程。
关注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