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31 09:37:56
近日,市民柳先生向市长信箱来信咨询,他的户籍曾迁移多地,导致户口本上的实际年龄与真实年龄不符。如今他的社保未交满15年,但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他想对户口本上的年龄进行修正,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
接到信件后,岳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第七章,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第六十五条,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非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说明、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
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或者医疗保健机构的助产记录档案;
(二)与原落户材料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
(三)与其他合法落户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相关原始落户材料;
(四)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确属登记错误,并能够形成证明链的相应证明或者调查材料。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出生日期更正登记,须经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需办理,市民可先联系户籍地派出所确认后,再上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