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2:24:42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 孕期、产期、哺乳期。具体定义如下:
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
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哺乳期:
从产假期满到婴儿满1周岁之日,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在生育和抚养婴儿期间的权益,确保她们在职场上不会因这些特殊时期而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