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员工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此外,即使员工患有某些疾病,但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仔细评估员工的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