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0:46:38
投标文件可以撤回的原因主要在于 撤回发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此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尚未产生约束力。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权撤回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需要书面通知招标人。这一权利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正式开标前,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或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误解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甚至选择撤回投标文件,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具体程序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表明其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这样投标文件在法律上就没有效力,对招标人不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市场交易秩序。
总结来说,投标文件之所以可以撤回,是因为撤回行为发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此时投标文件尚未生效,撤回是投标人的合法权利,并且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