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3:38
水利验收主要可以分为 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大类。
法人验收包括:
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
政府验收包括:
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等
其中,阶段验收具体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专项验收则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移民安置验收和工程档案验收等。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要,合理安排验收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