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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劳保要交多少

2005年劳保的缴费情况如下:

缴费基数

山东省全市的劳动保险暂定缴费工资基数界定线为最高3400元,最低680元。

2004年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202元,因此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由各省辖市确定。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和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和1%。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3~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个人不缴。

缴费金额

假设按照最低缴费基数680元计算:

养老保险:680元 * 20% = 136元(单位缴纳) + 680元 * 8% = 54.4元(个人缴纳) = 190.4元/月

医疗保险:680元 * 12% = 81.6元(单位缴纳) + 680元 * 2% = 13.6元(个人缴纳) = 95.2元/月

失业保险:680元 * 2% = 13.6元(单位缴纳) + 680元 * 1% = 6.8元(个人缴纳) = 20.4元/月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性质确定,若按最低基数计算则不缴或缴纳很少金额。

生育保险:不缴。

总计:190.4元/月 + 95.2元/月 + 20.4元/月 = 296元/月

一年总计:296元/月 * 12个月 = 3552元

因此,2005年劳保的缴费金额大约为每月296元,一年总计约为3552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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